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|
信息来源:江西教育网 作者:革新教育 发布时间:2013年7月1日 浏览:649 次 |
赣教办字[2013]39号
各设区市教育局:
近日,我省连续发生了几起学生溺水死亡事件,令人十分痛心。省委、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就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再作强调部署。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,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,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再次提出“三个一”的工作要求,请各地迅速行动起来,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上好一堂课。各中小学校要在放暑假前,给所有学生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,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。重点教育学生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
二、印发一封信。各中小学校要在放暑假前,给所有学生家长发一封有关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信,要将《江西省教育厅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(见附件)精神告知每一位家长,让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长要委托有能力的监护人加强管理。要合理安排孩子节假日活动,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。要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。可从江西教育网(www.jxedu.gov.cn)上免费下载由教育部专门制作的《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和卡片》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三、设立一系列警示标识。各地中小学校要主动配合街道、乡镇、村委会和社区,加大安全检查、巡查力度,重点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、栏杆是否结实,并设立一系列的警示标识。落实江河湖泊、水库池塘、砖瓦厂等水域安全巡游责任区制度。发现中小学生在水边有异常情况时,要及时劝阻和制止,发现险情要及时施救,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、人人关心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各地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。
附件:江西省教育厅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江西省教育厅
2013年6月27日
附件:
江西省教育厅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全省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:
你们好!入夏以来,天气渐热,我省新建县、鄱阳县等地连续发生小学生游泳玩耍溺亡安全事故,给这些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,令人十分痛心。为有效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,省教育厅已专门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教育部门、中小学校会同街道、乡镇、村委会、社区和学生家长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。
目前正值汛期多雨季节,暑期也即将到来,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长要委托有能力的监护人加强管理。要合理安排孩子节假日活动,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。要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。家长可从江西教育网(www.jxedu.gov.cn)上免费下载由教育部专门制作的《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和卡片》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
孩子是家庭的希望,祖国的未来。关爱孩子的生命,责任重于泰山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,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,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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