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我省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17日 浏览:546 次 |
关于调整我省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设区市招考办(教育考试院)、县(区)招考办、省直管县(市)招生考试机构,各主考学校:
因工作需要,我省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作如下调整。因时间调整给广大考生和自考工作人员带来的不便,敬请理解和支持。
2015年1月8-15日县(市、区)招考办、助学单位受理毕业申请,进行毕业生材料初审。
1月16日县(市、区)招考办、助学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设区市招考办。
1月16-25日设区市招考办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复审。
1月26日设区市招考办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、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交接。
1月26日-2月1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复审。毕业证盖主考学校公章。
2月2-6日集中审核。
江西省教育考试院
2014年12月 16日 |
【打印】 【返回】 |